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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中国光大银行服务收费事项的公告
发布时间:2019年06月05日


尊敬的客户:

  为进一步提升我行服务水平,我们对部分服务收费项目进行了修改和调整,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:

  信用卡业务: 针对智能商务信用卡分期费率及收费标准进行调整,内容如下:

  (一)针对智能商务卡现行分期1、2期的产品功能以及对应的手续费收取标准进行调整,取消1、2期的分期功能,其他各期费率维持原水平不做变更;

  (二)针对存量已分期1、2期的客户,将其分期期数统一调整为3期,费率仍按照原1、2期标准执行;

  (三)存量已经选择3至12期的客户无法改选1或2期。

  上述服务项目自公示之日起开始执行。

  上述服务收费项目具体内容见《中国光大银行服务价格目录》请点击查看详情。

  各营业网点的大堂经理为我行服务收费的专职咨询人员,客户如有疑问,可直接向大堂经理进行询问。我行服务收费工作的咨询投诉电话为:95595。

  我行将继续遵循“质价相符、服务有效”的原则,严格执行银监会 “七不准”、“四公开”的规定,为广大客户提供更加优质、高效的金融服务。欢迎广大客户进行监督。

  特此公告。

  中国光大银行

  2019年6月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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